从世界范围看,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模式有两种:一种是现收现付式。其基本特征为社会保障成本的代际转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一模式要求有较小的人口压力、年轻的人口结构、较强的国家实力、完备的税收体系等。但是,在这种模式下,社会保障负担随着支出的增长而逐年提高,而且资金完全没有积累。另一种是个人帐户模式。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帐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模式尽管名义上是个人帐户制度,但是其实质依然是现收现付制度,因为现收的记入个人帐户的资金同时就用作社会保障的支出了,个人帐户中的资金只是帐面上的;与原来的现收现付模式相比,其差异就是将风险分散单位由企业转变为地方政府,同时当前实行的新制度不仅要负担上一代人的保障成本,还要为在职一代积累社会保障资金。因此,我国当前实行的这一模式是一个名义上、帐面上的个人帐户制,在实质上是一个高标准、高负担的现收现付模式。
当前实施的以现收现付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保障模式,政府承担了过大的社会保障成本;企业的负担过大,不利于企业改革的深入;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职职工需要承担过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因此,这一社会保障模式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综合考虑我国的人口压力和财政的承担能力,以及国情的复杂性,我们认为,当前应该建立以个人帐户模式为主导的分层次的社会保障模式,即大幅度地建立强制型个人帐户,继续保留现收现付模式以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对于少数高收入阶层可以通过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社会保障水平。首先,在在职职工中大幅度、大范围实施个人帐户模式,并将其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导性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强制缴款、政府免税、确定严格的比例要求、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程序和制度。其次,保留现收现付模式以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这样做可以保证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要求,同时,由于这一阶层人口规模有限,政府用于这一阶层社会保障的财政负担也是有限的。第三,对于一些高收入阶层,可以鼓励其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但是,在这个分层次的体系中,个人帐户模式应该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商业保险和现收现付模式只能发挥辅助性的职能。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中国社会保障模式应该是以个人帐户为主导的分层次的格局,那么,当前我们就面临一个从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制向个人帐户制转变的问题。要实现这一转变,首先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确认并补偿劳动者在原来体制下对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缴款并逐步积累形成的社会保障权益,这一权益事实上也就是政府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债务,只不过在原来的体制下,这些社会保障债务是隐性的。因为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劳动者在获得工资之前已经扣除了社会保障资金,但是,在原来现收现付的体制下,这些社会保障资金并没有以基金的形式积累起来,而是用于进一步的国有投资,并形成国有资产。因此当前进行的社会保障体制转轨,必然会使原来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隐性债务显性化。在这个转轨的过程中,最为理想的方式就是由政府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障债务,从而为以个人帐户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建立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启动环境。
我们认为,当前可以从一些企业集团着手,逐步推广个人帐户制。之所以选择一些大型的企业集团,是基于以下一些理由:⑴政府对于政府机关、不同形式的企业、城市和农村等不同单位的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承诺本来就是存在差别的。从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承诺强度看,可以说是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依次减弱的。企业集团作为国有经济的主导性力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对企业集团的承诺是较强的;从企业集团着手推进个人帐户制,能够获得各个方面的认同。⑵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将“减员增效”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在实施“减员增效”的改革中,国有企业为安置下岗人员已经承担了不少成本,这些成本中可以说主要就是社会保障成本;从企业出发建立个人帐户制,可以说是对这些支出的规范化。⑶目前一些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较好,有相应的实力来承担进行社会保障改革的成本,可以考虑划出这些企业集团中的国有资金的一部分,来专门建立职工的社会保障帐户。⑷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比较容易获得企业的支持和配合,进而在整个改革的推进中形成一种良好的示范效应。而在当前正在实施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由于社会保险费率上升、负担不合理等,欠交、少交社会保障基金的企业明显增加。一些社会保障负担重的企业出于甩包袱的考虑,参加社会保障的态度十分积极,而一些社会保障负担轻的企业则设法逃避责任。⑸将再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职能继续留在企业,必然会对企业的经营形成巨大的压力,通过划出一部分国有资产来推进社会保障模式的转轨,能够将企业职工再就业、医疗、养老等基金社会化,相应的风险也就社会化了;企业此时可以较少考虑社会保障职能,而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导向参与市场竞争。